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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博采众长,客满天下”

博客旅游网是服务于旅游同业的电子商务平台,为旅游产品供应商向各组团旅行社传递及时、准确的旅游产品提供技术支持;另外,博客旅游网为组团旅行社提供产品采购、在线分销、订单管理、财务管理等电子商务解决方案。

博客旅游网已拥有浙江站、上海站、江苏站、陕西站、湖南站、广西站、福建站、辽宁站、山东站、海南站等10余个站点,超过500家旅游产品供应商和超过20000家组团社用户。

博客旅游网努力成为受旅游业信赖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帮助旅游业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升经营效率与服务质量,使各方实现资源共享、市场共赢。

感谢你见证和支持我们的成长!

招商合作

博客旅游网自2007年6月起,已陆续推出国内长线、周边短线、出境线路、景点门票、散客机票等版块,并开通浙江、福建、陕西、江苏、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内蒙、上海等省际分站。欢迎各地地接社驻客源地办事处/分子公司、从事专线同业批发的旅行社、景点门票资源商洽谈合作。

合作洽谈:0571-5631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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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0571-56317658

法律声明

2010-01-01

若要访问和使用博客旅游网(www.boktour.com),您必须不加修改地完全接受本协议中所包含的条款、条件和博客网站即时刊登的通告,并且遵守有关互联网及/或本网站的相关法律、规定与规则。一旦您访问、使用了博客旅游网,即表示您同意并接受了所有该等条款、条件及通告。

本网站上的信息

本网站上关于博客旅游网会员或他们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络信息,产品的描述和说明,相关图片、视讯等)的信息均由会员自行提供,会员依法应对其提供的任何信息承担全部责任。博客旅游网对此等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或真实性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外,博客旅游网对任何使用或提供本网站信息的商业活动及其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未经合法权利人的书面许可,任何人严禁在本网站展示产品及/图片。任何未经授权便在本网站上使用该产品及/或图片都可能违反国际法,旅游法,商标法,隐私权法,通讯、通信等法律法规。

浏览者可以下载本网站上显示的资料,但这些资料只限用于个人学习研究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用途,无论是否在资料上明示,所有此等资料都是受到版权法的法律保护。浏览者没有获得博客或各自的版权所有者明确的书面同意下,不得分发、修改、散布、再使用、再传递或使用本网站的内容用于任何公众商业用途。

意见及网上论坛

本网站表述的任何意见均属于作者个人意见,并不代表博客旅游网、博客网运营商或博客网站关联公司的意见。

版权和商标

“博客旅游网”、“Mtravel”和博客网LOGO商标或标识都是博客公司的商品及服务商标和商号。所有其他博客公司没有主张权利的商标和产品名称则可能是它们各自所有权人的商标或注册商标,未获得博客公司或其他在本网站上有权使用商标的第三方的书面同意下,本网站不应理解为授权使用被展示于本网站的任何商标。

免责声明

博客网站(www.boktour.com)在此特别声明对如下事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一) 博客网站在此声明,对您使用网站、与本网站相关的任何内容、服务或其它链接至本网站的站点、内容均不作直接、间接、法定、约定的保证。

(二) 无论在任何原因下(包括但不限于疏忽原因),对您或任何人通过使用本网站上的信息或由本网站链接的信息,或其他与本网站链接的网站信息所导致的损失或损害 (包括直接、间接、特别或后果性的损失或损害,例如收入或利润之损失,电脑系统之损坏或数据丢失等后果),责任均由使用者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疏忽责任)

使用者对本网站的使用即表明同意承担浏览本网站的全部风险,由于博客网站、博客网站运营商或博客网站关联公司未参与建设、制作或发展本网站或提供内容,对使用者在本网站存取资料所导致的任何直接、相关的、后果性的、间接的或金钱上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服务条款

2010-01-01

请仔细阅读本协议

博客旅游网依据以下条件和条款提供您所享有的服务。

欢迎阅读“博客旅游网”服务条款协议(下称“本协议”)。本协议阐述之条款和条件适用于您使用“博客旅游网”网站所提供的在全球企业间(B-TO-B)电子市场中进行贸易和交流的各种工具和服务(下称“服务”)。

1. 接受条款。

以任何方式进入网站www.boktour.com即表示您同意自己已经与“博客旅游网”订立本协议,且您将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条款”) 约束。“博客旅游网”有权根据业务需要酌情修改“条款”。如“条款”有任何变更,“博客旅游网”将在其网站上公告。如您不同意相关修订,请您立即停止使用“服务”。经修订的“条款”一经在“博客旅游网”的公布后,立即生效。您继续使用“服务”将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条款”,当您与博客旅游网发生争议时,应以最新的“条款”为准。

2.谁可使用www.boktour.com的“服务”

仅供能够根据相关法律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约的个人或公司使用。如,您的年龄必须在十八周岁或以上,公司必须有旅游经营许可证,才可使用本公司服务。如不符合本项条件,请勿使用“服务”。“博客旅游网”可随时自行全权决定拒绝向任何人士提供“服务”。“服务”不会提供给被暂时或永久中止资格的“博客旅游网”会员。

3. 收费。

成为“博客旅游网”会员完全免费!本公司保留在根据第1条通知您后,收取“服务”费用的权利。您因进行交易、向本公司获取有偿服务或接触本公司服务器而发生的所有应纳税赋,以及一切硬件、软件、服务及其他方面的费用均由您负责支付。本公司保留在无须发出通知的情况下,暂时或永久地更改或停止部份或全部“服务”的权利。

4.“博客旅游网”网站仅作为交易地点。

本公司网站仅作为用户物色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的地点。但是,本公司不能控制交易所涉及的物品的质量、安全或合法性,商贸信息的真实性或准确性,以及交易方履行其在贸易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的能力。本公司不能也不会控制交易各方能否履行协议义务。此外,您应注意到,与外国国民、未成年人或以欺诈手段行事的人进行交易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

5.您的资料和供买卖的物品。

“您的资料”包括您在注册、交易或列举物品过程中、在任何公开信息场合或通过任何电子邮件形式,向本公司或其他用户提供的任何资料,包括数据、文本、软件、音乐、声响、照片、图画、影像、词句或其他材料。您应对“您的资料”负全部责任,而本公司仅作为您在网上发布和刊登“您的资料”的被动渠道。但是,倘若本公司认为“您的资料”可能使本公司承担任何法律或道义上的责任,或可能使本公司(全部或部份地)失去本公司的互联网服务供应商或其他供应商的服务,则本公司可自行全权决定对“您的资料”采取本公司认为必要或适当的任何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删除该类资料。您特此保证,您对提交给“博客旅游网”的“您的资料”拥有全部权利,包括全部版权。您确认,“博客旅游网”没有责任去认定或决定您提交给本公司的资料哪些是应当受到保护的,对享有“服务”的其他用户使用“您的资料”,本公司也不必负责。

5.1 注册义务。

如您在“博客旅游网”站注册,您同意:

  • (a)会员注册时,会员所提供关于您或贵公司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反映当前情况的资料;

  • (b)维持并及时更新会员资料,使其保持真实、准确、完整和反映当前情况。倘若您提供任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当前情况的资料,或“博客旅游网”有合理理由怀疑该等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反映当前情况,“博客旅游网”有权暂停或终止您的注册身份及资料,并拒绝您在目前或将来对“服务”(或其任何部份) 以任何形式使用。如您代表一家公司或其他法律主体在本公司登记,则您声明和保证,您有权使该公司或其他法律主体受本协议“条款”约束。

5.2 会员注册名、密码和保密。

在登记过程中,您将选择会员注册名和密码。您须自行负责对您的会员注册名和密码保密,且须对您在会员注册名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活动承担责任。您同意:

  • (a)如发现任何人未经授权使用您的会员注册名或密码,或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任何其他情况,您会立即通知“博客旅游网”;

  • (b)确保您在每个上网时段结束时,以正确步骤离开网站。“博客旅游网”不能也不会对因您未能遵守本款规定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损毁负责。

5.3 关于您的资料的规则。

您同意,“您的资料”和您供在“博客旅游网”站上交易的任何“物品”(泛指一切可供依法交易的、有形的或无形的、以各种形态存在的某种具体的物品,或某种权利或利益,或某种票据或证券,或某种服务或行为。本协议中“物品”一词均含此义)

  • a.不会有欺诈成份,与售卖伪造或盗窃无涉;

  • b.不会侵犯任何第三者对该物品享有的物权,或版权、专利、商标、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或隐私权、名誉权;

  • c.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 (包括但不限于关于保护消费者、不正当竞争或虚假广告的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

  • d.不会含有诽谤(包括商业诽谤)、非法恐吓或非法骚扰的内容;

  • e.不会含有淫秽、或包含任何儿童色情内容;

  • f.不会含有蓄意毁坏、恶意干扰、秘密地截取或侵占任何系统、数据或个人资料的任何病毒、伪装破坏程序、电脑蠕虫、定时程序炸弹或其他电脑程序;

  • g.不会直接或间接与下述各项货物或服务连接,或包含对下述各项货物或服务的描述:(i) 本协议项下禁止的货物或服务;或 (ii) 您无权连接或包含的货物或服务。此外,您同意不会:

  • h.在与任何连锁信件、大量胡乱邮寄的电子邮件、滥发电子邮件或任何复制或多余的信息有关的方面使用“服务”;

  • i.未经其他人士同意,利用“服务”收集其他人士的电子邮件地址及其他资料;

  • j.利用“服务”制作虚假的电子邮件地址,或以其他形式试图在发送人的身份或信息的来源方面误导其他人士。

5.4 被禁止物品。

您不得在本公司网站公布或通过本公司网站买卖:

  • (a)可能使本公司违反任何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的任何物品;

  • (b)目前列入“博客旅游网”被禁止物品清单的任何物品。“博客旅游网”被禁止物品清单经在此提及而被纳入本协议,并可随时加以更新。

6. 您授予本公司的许可使用权。

您授予本公司独家的、全球通用的、永久的、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并有权在多个层面对该权利进行再授权),使本公司有权(全部或部份地)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您的资料"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和/或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您的资料"纳入其他作品内。

7.隐私。

尽管有第6条所规定的许可使用权,但“博客旅游网” 不会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提供,出售,出租,分享和交易用户的个人信息,但为方便您使用博客旅游网服务及博客关联公司或其他组织的服务(以下称其他服务),您同意并授权博客旅游网将您的个人信息传递给您同时接受其他服务的博客关联公司或其他组织。请注意,您一旦自愿地在“博客旅游网”交易地点披露“您的资料”,该等资料即可能被其他人士获取和使用。

8.交易程序

8.1添加产品描述条目。

产品描述是由您提供的在“博客旅游网”上展示的文字描述、图画和/或照片,可以是(a)对您拥有而您希望出售的产品的描述;或 (b)对您正寻找的产品的描述。您可在“博客旅游网”网站发布任一类产品描述,或两种类型同时发布,条件是,您必须将该等产品描述归入正确的类目内。“博客旅游网”不对产品描述的准确性或内容负责。

8.2 就交易进行协商。

交易各方通过在“博客旅游网”上明确描述报盘和回盘,进行相互协商。所有各方接纳报盘或回盘将使所涉及的“博客旅游网”用户有义务完成交易。除非在特殊情况下,诸如用户在您提出报盘后实质性地更改对物品的描述或澄清任何文字输入错误,或您未能证实交易所涉及的用户的身份等,报盘和承诺均不得撤回。

8.3 处理交易争议。

本公司不会且不能牵涉进交易各方的交易当中。倘若您与一名或一名以上用户,或与您通过本公司网站获取其服务的第三者服务供应商发生争议,您免除“博客旅游网”(及本公司代理人和雇员)在因该等争议而引起的,或在任何方面与该等争议有关的不同种类和性质的任何(实际和后果性的)权利主张、要求和损害赔偿等方面的责任。

8.4 运用常识。

本公司不能亦不试图对其他用户通过“服务”提供的资料进行控制。就其本质而言,其他用户的资料,可能是令人反感的、有害的或不准确的,且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带有错误的标识说明或以欺诈方式加上标识说明。本公司希望您在使用本公司网站时,小心谨慎并运用常识。

9. 终止。

您同意,“博客旅游网”可自行全权决定以任何理由 (包括但不限于“博客旅游网”认为您已违反本协议的字面意义和精神,或以不符合本协议的字面意义和精神的方式行事) 终止您的“服务”密码、帐户 (或其任何部份)或您对“服务”的使用,并删除和丢弃您在使用“服务”中提交的的“您的资料”。“博客旅游网”同时可自行全权决定,在发出通知或不发出通知的情况下,随时停止提供“服务”或其任何部份。您同意,根据本协议的任何规定终止您使用“服务”之措施可在不发出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实施,并承认和同意,“博客旅游网”可立即使您的帐户无效,或撤销您的帐户以及在您的帐户内的所有相关资料和档案,和/或禁止您进一步接入该等档案或“服务”。此外,您同意,“博客旅游网”不会就终止您接入“服务”而对您或任何第三者承担任何责任。第12、13、14和20各条应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10. 违反规则会有什么后果?

在不限制其他补救措施的前提下,发生下述任一情况,本公司可立即发出警告,暂时中止、永久中止或终止您的会员资格,删除您的任何现有产品信息,以及您在网站上展示的任何其他资料:(i)您违反本协议;(ii)本公司无法核实或鉴定您向本公司提供的任何资料;或(iii)本公司相信您的行为可能会使您、本公司用户或通过本公司或本公司网站提供服务的第三者服务供应商发生任何法律责任。在不限制任何其他补救措施的前提下,倘若发现您从事涉及本公司网站的诈骗活动,“博客旅游网”可暂停或终止您的帐户。

11. 服务“按现状”提供。

本公司会尽一切努力使您在使用“博客旅游网”的过程中得到乐趣。遗憾的是,本公司不能随时预见到任何技术上的问题或其他困难。该等困难可能会导致数据损失或其他服务中断。为此,您明确理解和同意,您使用“服务”的风险由您自行承担。“